高教动态

2019年11月06日

山东将对本科高校分类考核 力争破解本省高校“有山无峰”困局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将建立高校分类管理与评价体系,对省属高校按三个类型进行考核,推动解决山东高校“有山无峰”的困局。

三大分类:从高层次人才到应用型人才

《方案》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和高校发展基础,按照Ι类(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Ⅱ类(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Ⅲ类(其他本科高校)三个类型,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实施分类考核。

据了解,Ι类高校以培养创新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为引领,重点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稳定本科教育规模。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地方重大需求和引领社会发展为导向,注重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重大科技攻关。

Ⅱ类高校以培养卓越应用型人才为重点,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强化本科教育基础。以服务山东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注重产学研合作,加强应用性研究、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Ⅲ类高校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全力办好本科教育。以服务区域发展为导向,注重应用性研究和产学合作,为行业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人力资源支撑。

四个等次量化,每年一考

分类考核办法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测评和加减分事项。其中,党的建设情况实行定性考核,其他项目实行定量考核。定量考核坚持存量与增量(增速)相结合,20个考核指标中,考核增量、增速的指标15个,存量指标3个,存量与增量并重指标2个);坚持总量与均量相结合,均量指标11个,总量指标9个);重点考核学校年度发展增量,注重发展速度和均量,兼顾发展存量。

考核结果分别设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考核高校总数的25%,各类型高校优秀等次比例大致相当。各类型高校定量考核排名后20%的,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机构编制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等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方案》规定,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当年度12月底前,各高校对照考核指标和考核内容、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估。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健全完善平时考核制度,组织高校考核工作组全面了解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实行写实考核,推进督考结合,根据需要对各高校自评报告的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核验。

打破“有山无峰”困局 高校定位不在趋同化

据了解,此次方案的制定,注重考核工作统筹规划、注重考核内容系统设计、注重引导高校分类发展、注重与相关工作的衔接以及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推动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创先争优,更好地服务和支撑山东省高质量发展。

据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山东普通高校145所,位居全国第三位;高等教育在校生258.91万人,居全国第一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52.89%,跻身全国高等教育普及化第一阵营。但是,山东省大部分高校仍然存在分类不清、定位不明、发展方向趋同等问题,沿用一个发展模式、一种发展路径,部分高校盲目追求“高、大、全”以及升格、更名,学科专业低水平重复设置,与我国多样化、多层次的经济发展结构不相适应。而实施高校分类考核,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和政策引导作用,在招生、学科规划、人才培养、师资评聘、拨款制度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鼓励更加公平、有效益的竞争,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推动不同类型高校差异化发展,进而创建“同类竞争、多元发展”的高校良性发展生态系统。

(信息来源:山东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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