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谭俊荣司长、国家教育部田学军副部长代表两地政府于9月26日在北京国家教育部签署《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的备忘录》,为两地高教领域学历互认带来便利,借此持续深化内地和澳门在高教领域的合作,促进学生交流,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澳门学历的认受性。
按照备忘录,内地方面获认可的学历学位适用范围包括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澳门方面则包括副学士文凭,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除学历互认之外,双方在备忘录中还表达了鼓励并支持两地高等院校在课程学分认可领域开展合作的意向,期望进一步推动学生交流互访。
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表示,学历互认备忘录的签署,反映了国家对澳门高教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同时标志着澳门与内地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迈进新阶段,不但推动两地院校的合作和学生交流,同时还为澳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高教学历互认工作创设良好的基础。
(信息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